根據印度財政部、稅務部和海關委員會(CBIC)的最新通告,《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規定》(SCMTR)的生效日期將推遲至2020年2月16日。船公司阿聯酋航運發佈通知。
修訂細則
1、CBIC發出的生效日期推遲至2020年2月16日。
2、新系統和新流程將在生效之前進行微調。
3、2020年2月16日或之後的任何違規行為,將處以印度盧比50,000至200,000 的罰款。
4、在生效日之前,我們會尋求客戶的支持以開始進行試運行
5、海運抵達艙單(Sea Arrival Manifest“SAM”)
–適用於所有進入印度的集裝箱:
1、海運抵達艙單(SAM)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提交。例如:韓國/中國/印度次大陸航線(KCIS)及中國/印度/越南航線(CIVS)西行航線就是巴生港,而達累斯薩拉姆就是海灣/印度/非洲航線(GIA)北行航線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
2、裝貨港必須嚴格遵守裝運指示規定的截止時間。
3、所有在印度港口作為當地進口卸貨或中轉運卸貨或保留在船上的集裝箱。
4、強制性提供6位海關編碼(HS CODE)。
5、艙單及提單必須強制性顯示進口商的進出口號碼(IEC),消費稅進口商的身份證號碼(GSTIN)和通知方(印度具名實體)的永久賬戶號碼(PAN)。
6、貨物發票金額,目前在海運抵達艙單(SAM)上是非強制的,亦不需要顯示在提單上。海運出境貨物艙單(Sea Departure Manifest“SDM”)
–適用於所有出口印度的集裝箱
強制性出境貨物艙單規定,船舶在印度裝貨港開航前,必須向海關提交出境貨物艙單。
適用於所有在印度港口裝載的集裝箱。
客戶必須在船舶到達裝貨港至少48小時之前提交裝運指示。
客戶必須在集裝箱入閘之前至少42小時提交貨物裝船準單。
批準艙單提交後的修改規定
海運抵達艙單(SAM)
長途航行超過4天-預計抵達時間48小時前。
中途航行2至4天-預計抵達時間24小時前。
短途航行不到2天-預計抵達時間6小時前。
運載散裝貨物,不論其航程時間–直到貨物進口申報。
海運出境貨物艙單(SDM)
一般不遲於船舶開航後24小時。
運載散裝貨物,不遲於船舶離境後72小時。
備註:以上時間表均為印度海關規定。所有有關修改均經由阿聯酋航運部門內部與外部評估及批準。
1/無船承運人提單(House BL“HBL”)申報安排
2/在印度的貨運代理人,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72小時提交無船承運人提單(HBL)。
3/DPD,DPD/CFS,的詳細轉運信息,應在當地港口的發運人或收貨人在船舶離開最後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通知承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