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
風險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
推進跨不同水域航線
貨物運價指數編制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加速,特別是我國“一帶一路”倡議的貫徹實施,跨不同水域的航運進出口貿易貨物量增長迅速。2018年4月,國內首艘江海直達船已經完成首航。可以預見,我國跨不同水域航運的航線將日益增多。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風險與保險精算研究所所長張琳建議,為瞭促進航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應編制和發佈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
國際上主要有三大運價指數:波羅的海幹散貨運價指數、中國出口集裝箱運價指數以及巴爾的摩油輪運價指數。
張琳在調研中發現,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還是一個空白。“現有的航運運價指數的計算忽視不同水域、航線、貨種、季節因素的特點,以及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的形成機理,簡單套用三大指數的計算方法,導致其航線貨物運價指數缺乏針對性、合理性、權威性和指導性。”此外,托運人與承運人雙方也存在著缺乏戰略互信,合作的意識不強,信息不對稱的情況。
“編制和發佈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有四重重要意義。”張琳指出,這將減少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制定的盲目性,提高運價制定的科學性;幫助航運企業進行科學決策,實現航運運輸供給側的改革,促進跨不同水域航運的持續、健康、有序、協調發展;降低航運交易成本,促進航運供給與需求雙方交易形成,促進航運企業從零和競爭博弈走向合作博弈;有利於航運管理部門掌握航運價格總體水平,提升市場管控的效率。
她建議,對航運服務區域的政府主管部門、大型航運企業、港口企業進行走訪和認真、深入、細致的調研與實證研究;根據歷史數據,研究航運運價波動趨勢及其季節變化規律,建立運價指數的趨勢、季節變動模型,作為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編制的依據;建立跨不同水域航線貨物運價指數編制的模型和方法,及時制定跨不同水域航運運價指數;制定航運運價指數定期頒佈的制度,以便加速形成公開、透明、權威的運價發佈渠道,逐步形成內河航運運價中心。